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秦朝推行郡县制的历史事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秦朝推行郡县制的历史事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原因是顺应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并适应当时战国兼并战争的需要,通过实行郡县制并和乡、里、亭等内在相互匹配的制度体制,秦国统治者使国家权力深入到基层,严密地控制基层社会,并通过这些基层组织对秦国基层社会进行合理的管理,形成了一套最大限度地开发基层社会的人力、物力与财力的社会管理体系。其影响是充分保证了秦国的发展与富强,使秦国在战国兼并战争中一步一步地走向统一中国。
秦朝之前是***用分封制,地方诸侯权力过大。随着分封越多,中央权力就越小。东周就这样名存实亡。郡县制让中央权力直达地方,有利于中央集权,有利于皇权。
中央与地方的权力之争,几千年都没停。
通俗点讲就是,以前周朝呢?就是我是大哥,哥几个劳心劳力,交份子钱,我给你们封地,干啥事儿呢,我牵头,咱一起整。
周武力值最高,都打服了。打服了,不用灭顶之灾,***1000自损八百,成本低。
由于周内乱,各地封王经营也不错。大哥不在有牵头能力,封王就想做大哥,百十个封王就干起来,最后剩下七八个。
地盘大了呢?也遇见周王室的问题,秦的解决方案就是,把地盘化小,规范经营,统一任命,这样,中央就不怕地方闹腾了。
当大哥的意思呢“哥几个,吃点喝点没啥,别玩刀,刀都给我,钱都给我,我给你们发工资。”
经济:提高中央财政收入
政治:中央任命官员增加社会安定,防止地方贵族叛乱
军事:有量化的稳定兵员
社会:完善户籍制度,提高***决策效率,方便建造公共设施等。
文化:在统一文化环境的同时,允许发展以行政单位为主体的特色文化。
秦朝在统一六国后用的地方制度便是郡县制,这对于秦朝由中央垂直管理地方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从而加深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那么,郡县制是秦国独创的吗?其实不是,很多诸侯国都有实行,这也是当时的诸侯国用来代替分封制的最普遍的制度。
郡县制,指对中国古代实行的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县二级***的地方行政制度(类似于现在的行政区划)的总称。
县制起源于楚国,而秦代为中国历史上最早在全境推行“郡县制”的朝代。秦始皇统一天下后,曾出现过应否置郡的争论。当时不少大臣都实行分封,授各地贵族予世袭的诸侯名份,惟身为廷尉的李斯却力排众议实行郡县制,并得到秦始皇的接纳。在郡县制底下,共设三十六郡,每郡有守(等于***)、尉(等于防区司令〕和监(等于监察专员)各一。郡下辖县;郡(守)与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命。至汉代乃承袭这个制度,自此成为日后各朝地方政制的基础。
早在春秋时期,秦国、和楚国等国在处理兼并过来的小国的土地的时候就已经以设县来处置了。因为县和分封的土地不同,县只归属于国君,而分封的土地则分封给每个卿大夫,分封给每个有功劳、有身份的贵族。这样,虽然说所有土地仍然属于国君,但实际的控制权却属于个卿大夫贵族。
而国君对县的控制则是直接性的统治,不存在第三者,因此这种统治方式对于国君控制地方十分有效,也有利于提升中央对地方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
郡,是中央***以下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国土空前广袤,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设郡守、郡尉、监御史等职官,分掌行政、兵事、监察职责。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下督责所属各县。设置于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同级地方行政机构成为“道”。县级一下有“乡”、“里”两级地方基层行政机构。此外,还有负责地方治安并兼管公文传递的“亭”。
县,是郡的下级行政机构。县的长官称县令,由朝廷任命,主要任务是治理民众,管理政财、司法、狱讼和兵役。郡守通过每年的考核和平时的检查,对县令的工作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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