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和增值税相关的历史事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和增值税相关的历史事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简单一句话给你解释。她的收入按道理属于个人收入,按照收入缴税标准,应该为收入的45%。但是她成立了几十个中小微企业,通过合同,将个人收入转化为企业营业收入。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缴纳营业收入1-3%,而一般纳税人通过增值税抵扣后,也只有3-5%,如果成本费用多做些,甚至可以不交税。所以这两年接近0缴税。
你好:
薇娅(本名黄薇)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在税务调查过程中,黄薇能够配合并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
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黄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其中,对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的5亿元和主动报告的少缴税款0.31亿元,处0.6倍罚款计3.19亿元;对隐匿收入偷税但未主动补缴的0.27亿元,处4倍罚款计1.09亿元;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偷税少缴的1.16亿元,处1倍罚款计1.16亿元。
这个可以看税务局通报。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称,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申报偷逃税款;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
当然,薇娅也因为偷漏税补缴税款,滞纳金,罚金超13亿。
这个其实可以从杭州市税务局的通报上来解读: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称:
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申报偷逃税款;
(这里,税务机关认定的是佣金收入,也就是说这些收入不属于企业经营所得,而是薇娅的个人收入。)
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
(这里,税务机关认定的是隐匿的手段,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为了虚构业务。)
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申报偷逃税款;
(这里,税务机关解释了为什么会认定为虚***申报。)
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
(最后是结论。)
1、处理方式不同
未缴增值税,按年计算,按月或者按季预缴。每月月底,公司应将成本和税收项目余额记入“年度利润”借方,将收入项目余额记入“年度利润”贷方。
增值税应纳税额认为,所得税会计的主要目的应当是确认和衡量会计和税法差异对企业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的影响。从收入成本的角度来看,收益表债务法认为应首先考虑直接确认与交易或***有关的收入和支出。
2、范围不同
未缴增值税包括:行政人员、技术人员、购买、保管和驾驶各种机器车辆的人员、到达现场仓库前搬运和卸载物资的工人、专家的工资、医务人员和由建筑管理费或非业务费用支付的其他人员。
增值税应付额包括:从事设计、装饰、安装、制图测试、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演讲、新闻、表演、广告、技术服务、推荐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的个人;以及其他服务。
3、影响因素不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和增值税相关的历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和增值税相关的历史***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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