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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诗句“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一句引发的文字狱发生在清雍正时期。
雍正八年(1730年),翰林院学士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字,雍正皇帝马上把徐骏革职。之后派人查抄徐家,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了这句诗“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雍正认为作者有意嘲讽清统治者不识字不识书,不适合统治,依照清大不敬律斩立决,处死了徐骏。
其实徐骏全诗的内容为:
莫道萤光小,犹怀照夜心。
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
作者的本意是说,不要看萤火虫散发的光亮非常小,但它依然有照亮黑夜的雄心,清风又不识字,为什么要吹动书页呢。前两句以萤火虫比喻人的雄心壮志,而后两句纯粹是当时作者对眼前景物的描写,并没有什么暗指或诋毁清统治者的意思。但由于无意中的文字却招惹了杀身之祸。
说起“文字狱”,其实是中央集权专制统治下的派生物,是统治者根据一些文章或诗词作品中的只言片语,牵强附会、罗织罪名,用以给作者定罪的一种行为。轻者遭贬谪,重者杀头甚至诛族。
文字狱自古就有,并非源于清朝。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文字狱之一可能要算宋代苏轼的“乌台诗案”了。苏轼在诗中写了一句“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唯有蜇龙知”,被认为是讽刺神宗皇帝,苏轼在狱中关了四个月后,被流放到黄州。明朱元璋时发生的“贺表案”,只因杭州的徐一夔在贺表中写了“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引发朱皇帝无穷的想像,“光”(光头),“生”谐“僧”,“作则”近乎“作贼”,这让当和尚出身的朱皇帝情何以堪!徐一夔掉了脑袋……
文字狱以清初康乾、雍正时期规模最大,影响最深。其目的是为了束缚和压迫民众思想,树立清朝满族统治中原的权威,加强专制统治,排除异己,巩固统治。客观上严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对文化发展是一种破坏和阻碍。
“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是徐骏的诗句,这个是雍正时期的文字狱案子。
这案子有两种说法,其一是被同僚告发,说徐骏的诗句“明月有情不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讲这诗以明月怀念明朝,用清风射影清朝。另一版本是说雍正八年(1730年),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写成“狴下”,雍正看后大怒,将他革职抄家,从诗集中查出“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随后人头落地。
个人认为第一种说法比较可靠。从清顺治开始实行残酷的文字狱,数量逐渐增多(顺治七次,康熙和雍正各二十多次,乾隆达到一百三十次。),大部分案件都是由他人告发引起的。徐骏是进士出身,也就是经过皇帝殿试,并且是考试合格,这在清朝读书人里是出类拔萃的。进士在今天相当于北大、清华的高材生,把给皇帝的奏章写成错字,这水平也太次了!我们一般人写文章,还检查好几遍,给皇帝写东西,能不小心翼翼?做为大清进士,会如此不堪?
文字狱在清朝是重罪,理应明确记录在案,清风诗案为什么会有两个版本?俗话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文化压迫不得人心,为了找理由,上面所说的写错字,也许还有那么一点犯上,但这事的真实性,令人难以置信,毕竟徐骏可是清廷高级人才。
清朝以前的文字狱***的比较少,大多数都是罢官了事。入清以后,文化迫害成为知识分子的恶梦,对于违反者,轻者杀头,重者满门抄斩,甚至连死人都不放过,实行开棺鞭尸。有文化是国家的栋梁之材,文字狱就象是在树苗之上加一个盖子,见不到阳光,怎么能长成参天大树?文字狱加上清朝的军机制度,使皇帝的权力达到顶峰。朝堂之下,都是唯唯诺诺之人,皇帝的命令,一个“奴才遵旨”完事。都说勤政,事无巨细都要管,难道是下面的人都没有才能?在雍正眼里,权力最重要,谁犯错误,以杀伐对之,不管亲疏,也不管立过大功,六亲不认,以增进自己的权力与增加国库收入为目的。
文字狱不得人心,他主要目的是加强皇权,控制思想,结果是阻碍进步思想的产生,使清代的文化事业蒙上了阴影。在文字狱政策之下,我们有理由对清代文化大工程《四库全书》打上问号,到底影响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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