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是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意义: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联合地主一致抗日。
2、意义:彻底废除了在中国存在2000多年的封建剥削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政治的翻了身,经济上得到了土地,提高了生产的积极性。为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开展奠定了初步基础。巩固了工农联盟,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奠定了政治基础。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时间:1953年——1956年。
3、意义 (一)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的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也被消灭;(二)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三)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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