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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苏格拉底之死于法律发展
公元前399年,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由500雅典公民组成的法庭陪审团的多数投票同意处以***,最后他不愿逃跑而在狱中服下毒汁而死。当然,苏格拉底的死,是有各方面原因的,包括当时的历史环境、他个人的性格及处事作风、民主法律制度的设计漏洞等。他死后的2000多年里,人们一直没有停止对相关系民主法律制度的反思。
三个雅典公民***苏格拉底,提出三个指控:一是不信仰供奉的神,而信奉新的神;二是荼毒青年的;三是颠覆人们传统的认识。事实上,这些指控都不是雅典法律所规定的罪行。而这些指控与当时的历史环境以及苏格拉底的性格、处事方式有关。
在伯罗奔尼撤战争(431–404 BC)中雅典败于斯巴达,接着斯巴达亲近派组成的新***统治雅典的约一年间,***与驱逐了大量的异见人士,试图废除雅典民主建立寡头政治。这个***被推翻后,雅典用了很长一段时间去修理因战争与“劣等文化统治”留下的创伤。而曾亲斯巴达派的苏格拉底本来就不遭人们待见。
而苏格拉底的行事风格更是树敌不少。苏格拉底经常走到街上与人讨论哲学。他用独特的“苏格拉底式对话”提问,步步使对方答案破绽百出。他认为:“我所知道的一切,就是我对一切皆无所知。”他用这种方式揭露人们认识上的无知。但大多人讨厌这种被骚扰、最后逼迫承认自己无知的方式。以下是“苏格拉底式对话”的例子:
苏格拉底:偷盗、欺骗、奴役等应归于哪一行?
民主的非理性一面 苏格拉底认为虽然如果城邦的法律是不公正的,你就不必遵从它们,但是如果你违反了城邦的法律,你仍然必须服从惩罚。苏格拉底就正是丝毫不差地这样做的,他感到有一种服从城邦的合法权威和城邦法律的义务,所以他十分自觉地接受了***,在临终前仍同朋友们讨论哲学问题。在时间到来时,他安详地喝下了毒酒,用自己的生命和哲学报答了祖国城邦,终年69岁。在苏格拉底一案中,一方是追求真理、舍身取义的伟大哲人,另一方则是以民主自由为标榜、被视为民主政治源头的雅典城邦。孰是孰非,谁善谁恶,不那么泾渭分明,感情上的取舍则成为一种痛苦的折磨,因而其悲剧色彩愈加彰显。
苏格拉底说:“我宁愿选择死也不愿婢膝地乞求比死还坏得多的苟且
偷生”。苏氏对死也不畏惧,因为他认为“灵魂不灭”或“灵魂转移”,人
死后可以到另一世界,即冥府,在那里,“充满希望”的新生又将开始。他
视死如归,最后临危不惧,饮鸩就刑。
在欧洲文化史上,他一直被看作是为追求真理而死的圣人,几乎与孔子在中国历史上所占的地位相同。多年来他被认为是反民主的、维护***的奴隶主贵族利益的哲学家,近来已有人对此提出了不同看法。
苏格拉底仍选择饮下毒堇汁而死,因为他认为逃亡只会进一步破坏雅典法律的权威,同时也是因为担心他逃亡后雅典将再没有好的导师可以教育人们了。
在学生们眼里,苏格拉底是一个最和蔼可亲的人。但在那些保守派眼中,他是一个危险分子。他的执着、正直得罪了不少人,最终招来了杀身之祸。
公元前399年的一天,一位悲剧作家状告苏格拉底。他对法官说:“法官大人,我认为苏格拉底从不敬神,而且还向年轻人宣扬他那离经叛道的主张。”
苏格拉底拒绝认罪,他在法庭上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说:“诸位先生,你们谁都清楚,我的言行一直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法庭不仅不应该审判我,而且应该赐给我荣誉,让我到卫城的圆顶餐厅上免费就餐。”
陪审团认为苏格拉底太顽固,竟敢蔑视法庭,决定判处他***。
他的学生们到监狱去看望他,并极力劝说他逃走。苏格拉底却说:“我一生都享受了法律的利益,我不能在晚年做不忠于法律的事。服从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天职,尽管法律也有不对的地方。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死。”
最后的时刻到了,他的学生围拢过来,心情沉重地看着即将死去的老师。在太阳落山之前,苏格拉底叫人拿来一杯毒药。当狱卒带着毒药进来后,他以平静的语调对他说:“你应该知道怎样做,来吧,告诉我怎么做。”
狱卒答道:“你喝下这杯毒药,然后站起来散散步。等你感觉到脚发沉时再躺下,麻木感就会传到心脏。”
苏格拉底从容不迫地照着他的话做了。最后躺在床上他想起了一件事,急忙拉下了盖在脸上的布说:“克里托,我欠了阿斯克里皮乌斯一只鸡。记住,一定要替我还他一只鸡。”
克里托与阿斯克里皮乌斯都是苏格拉底的学生。苏格拉底关照完这件事,便安详地闭上眼睛,又盖上蒙脸布。一代哲学***便永远离开了他心爱的学生们。苏格拉底维护了法律。
正义标准之所以复杂多样,关键是因为正义概念的历史性、阶级性和具体性。但是我们应该尊重一切国家权利机关制订公布的法律,正如罗尔斯所说的,“一个法律的不正义也不是不服从它的充足理由,当社会基本结构由现状判断是相对正义的,只要不正义的法律不超出此种界限,我们就要承认其具体的约束性。”(6)苏格拉底是超越时代的英雄,他是如此的大智大勇,为了维***律的尊严决不苟且偷生,即使死在法律的手中也不怨不尤。其死的重大意义是:也许法律会枉正错直,也许上帝会说恶法非法,但是在世俗之城里只有一个人们必须遵守的法律。这个法律也许要是千万个“苏格拉底”受冤枉,但只有在苏格拉底服从法律的基础上,雅典人民才能有法制的保障。他给我们的启示就是,法治和其所追求的价值目的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彻底实行,必然要使实质正义作出一定的妥协,不应对法律抱有不切实际的想法。
公元前399年的春天,苏格拉底被雅典统治者指控犯下不敬神灵和蛊惑青年罪。在后来一个由501人组成的陪审法庭的审判中,以281票对220票判处苏格拉底***。在当时,苏格拉底有两种办法免遭***,一个是缴纳数目不大的一笔赎金,再就是按照他的学生设计的路线逃跑。
然而,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是,苏格拉底拒绝了这一切,选择慷慨赴死。他说:“我一生都致力于城邦的法律维护,如果我现在选择违背法律的方式逃亡,岂不是对自己一生的嘲弄吗?”
于是,在当年5月的一个黄昏,苏格拉底在监狱里面平静地喝下一杯毒酒,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苏格拉底被处死了,他用自己的生命完成了他对法治的解读与宣言。他的死,成为人类法律近千年发展历程中,实施民主最惨痛的留影——苏格拉底是在完全符合雅典法治的情况下,根据当时的法律,以民主投票的形式处以***的。他的死为民主的司法制度留下了一个永久的污点与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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