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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海战历史***评价,明朝海战历史***评价***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明朝海战历史事件评价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明朝海战历史事件评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料罗湾海战中,明朝真的大胜荷兰吗?这场战争的后续如何?

罗湾海战中,明朝真的大胜荷兰吗?这场战争的后续如何?

的确,在之前的文章中我已经做了解答,料罗湾海战对于大明来说确实是一场大胜,只不过这个胜利对于明***而言是非常惨烈的,因为郑芝龙为了保存实力,将明军福建地区的水师中的中小型战舰尽数作为火船用***战术在料罗湾海战中消耗殆尽了。

不过对于郑芝龙来说,这是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一方面,自己多年的老对手刘香损失惨重,已经没有实力和自己在进行斗争。另一方面,荷兰人认可了郑芝龙东亚海域霸主的地位,使得郑芝龙得以控制东亚地区的海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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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在料罗湾海战之后,荷兰人撤退到湄洲岛一带,同时还有四艘武装商船前来支援,郑芝龙决定乘胜出击,再次向荷兰人发动攻击,不过在《明实录》中并没有说明明军一共出动了多少人,以当时明军水师的实力来说,能够作战的大型战舰基本上都是由郑芝龙指挥的。由于我这边没有荷兰方面的记载,而且明朝相关史料也没有说明明军对荷军有什么缴获物资,所以很有可能这就是一场追击战,荷兰人并没有打下去的意思,只是在逃跑,而郑芝龙也是保存实力,点到为止。因为从时间上来说,湄洲岛之战就是紧接着料罗湾海战的,是发生在明荷议和之前。之后荷兰表示不再侵扰大明海域,但是荷兰人的势力并没有离开东亚,因为当时台湾已经近乎被荷兰人全面占领了。

明荷议和之后,郑芝龙迅速南下至,追击正在逃跑刘香,最后在澳门附近与刘香展开决战,因为刘香已经被打残了,所以郑芝龙并没有费太大功夫便消灭了刘香势力,成为了东海南海唯一的东亚海洋霸主。

料罗湾海战是中国古代史在海域战斗的一次重大胜利,击败荷兰后,郑芝龙一举取得了东亚海域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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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芝龙原本是驻扎在台湾的大海盗,但他一般只抢东西,很少***。1628年崇祯皇帝招抚了郑芝龙,自此郑芝龙的海盗集团就进入了明朝军队的编制。

当时海上强国荷兰想争夺台湾海峡的控制权,垄断对明朝的贸易,利用自己船坚炮利的优势,经常袭击郑芝龙和明朝沿海舰队。

由于荷兰的武器优势,加上***取的偷袭策略,荷兰屡屡得手,明朝军队和百姓损失惨重。后郑芝龙拿私人财产招募海盗参战:一个人二两银子,战斗时间延长,额外多给五两银子,烧了荷兰船,十五两银子,一个荷兰人头三两银子,而当时的七品县令月薪也不过五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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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郑芝龙手下很快招募了很多作战经验丰富的海盗。在此后的几次战斗中都大败荷兰海军。荷兰人不甘失败,勾结了郑芝龙死对头大海盗刘香,想一起联合同明朝军队决战

1633年10月,荷兰、刘香的联合舰队在料罗湾集结。明朝得到情报后,派郑芝龙舰队为先锋来偷袭。荷兰***取的是荷兰8艘战舰居中,周围散布50多艘帆船防御的阵形。

正好当天刮得是东风,郑芝龙决定效仿老祖宗的“火烧赤壁,结果可想而知,荷兰联合舰队大败,死伤惨重,参战的刘香战船全军覆没。

料罗湾海战的交战方为荷兰东印度公司VS郑芝龙的私人武装力量,很多人将这场战役视为明军大破荷兰军,实则是一种错误。

此战发生于1633年,地点为金门料罗湾。起因是由于明末海盗集团刘香势力崛起之后,荷兰第四任台湾长官普特曼斯为独占东方市场,与刘香相互勾结。这一点触动了郑芝龙的利益,因此双方展开大战。而不是荷兰人入侵大明海域而发生的战争!

郑芝龙于日本发迹之后,在1624年将基地日本迁到台湾笨港(今台湾云林北港一带)。此后不久,另一只海上力量荷兰人登岛,驱逐了以台湾岛为基地的其他势力。荷兰东印度公司随即对中国对外贸易进行垄断,禁止西班牙人、葡萄人介入与中国交易。

郑芝龙遂携家眷定居于大陆沿岸,在其麾下拥有当时福建沿海实力最强大的一支私人武装力量及商业团队,横行于台湾海峡之间。1633年,郑芝龙因荷兰人与刘香勾结而致使之间利益受损,于福建南金门沿海与荷兰人展开海战,最终击溃荷军舰队。此后郑芝龙垄断海路各国商船舶靠费用,不尊大明辖制,而自行收取各类费用和税收,郑芝龙因此迅速富可倾国。

战争起因与过程大致是这样的:1633年7月7日,荷舰队进兵南澳。随即开炮攻击郑芝龙在厦门湾内正在整修的船只。7月12日荷兰海军与刘香海盗联合舰队偷袭厦门,在事先无防备的情况下,郑芝龙部下十艘船被焚,张永产部下的五艘船也被焚毁,这些被破坏的船只每艘上面配备有16门、20甚至36门的大炮。足可见郑芝龙的水师实力当时强大到什么程度。

荷兰人的偷袭致使郑芝龙停在厦门的船队被彻底摧毁。此后,荷兰军威大盛,船舰封锁厦门湾,横行于鼓浪屿、金门、厦门之间。郑芝龙派人与荷兰人协商,但未达成协议要求。

郑芝龙对荷人的偷袭厦门深恶痛绝,发挥海盗本色(郑芝龙早年做过大海盗),将自己拥有的私人海上武力调集,使用全新的英国大炮,将长年丰富海上经验的船员全部***,利用纵火船打击荷兰红毛鬼。并发出悬赏令:每人给予二两银,如果战事延长,额外给予五两。

每只纵火船有十六人,每人须带引火之物,若成功烧了红毛船,讲理给二百两(由十六人均分),杀红毛鬼取人头者每个五十两。悬赏令所有支出全由郑芝龙个人负担,直接发放。

除此之外,郑芝龙在海澄、刘五店、石浔、安海共***三十五只大战船,另集结大小船只共四百,以此与荷兰人一决雌雄。

台湾长官兼舰队司令普特曼斯于27日寻求刘香、李国助等人帮忙。时至9月18日,刘香舰队被击溃,刘香本人逃亡澎湖。10月20日,刘香再次返回,并且提供物资给荷兰人。10月25日,郑芝龙不顾恶劣天气影响率军自头围开船,天明时到金门的料罗湾,湾内有荷战舰九只,海贼船五十余只。一声令下,郑军约一百四十只船分为二队,二面包抄一齐攻击。最终,荷兰主帅普特曼斯下令全部离开战场。

此战造成荷兰四艘大船沉没,剩余五艘也遭重创,戎克船全部着火沉没。荷兰人深受重创,自报83人阵亡,200余人受伤,13人失踪。此即是著名的1633年金门料罗湾海战。金门料罗湾海战结束后,郑芝龙便十分注意海盗的行动。因为刘香与李国助等人仍有活动。12月30日,郑芝龙积极准备攻打刘香。并多次征召商船改为战船,以剿灭海盗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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