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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传记宋史陈韡传,宋史陈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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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宋慈在历史上真有其人吗?
  2. 宋慈真是世界公认的法医鼻祖吗?

宋慈在历史上真有其人吗?

宋慈当然真有其人,他出生于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祖籍河北邢台市南和县,但是早在数代之前,他们家便迁居到建阳县(今属福建),宋慈也生于斯长于斯。

宋慈出身官吏家庭父亲名叫宋巩,曾做过广州节度推官,宋巩为儿子取名慈,字惠父,这明白无误地表现出了他对儿子的期许:做一个慈爱惠民的父母官,由此可见宋慈的父亲会对他进行什么家教,反正不是放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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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宋慈跟朱熹算是老乡,他少年时就读于同乡吴稚门下,而吴稚则是朱熹的***,宋慈因此有机会与当时有名的学者交往,这对他的未来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宋慈的智商是毋庸置疑的,在按部就班地走上科举之路后,他中了进士,虽然只是中等排名,但从此也踏入了仕途。

此后二十余年,宋慈几经调转,一度做到了二品官,但其中次数最多的,是刑法官,后他几乎一生都从事司法刑狱。而他生性较真,遇到案件往往要亲临勘探,时间一长,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经验,这些经验让他破了诸多案子,最后他觉得,有必要将其总结留给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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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著作加以综合、核定和提炼,并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写成一部书籍,在去世前两年完成并刊刻。这本典籍名叫《洗冤集录》,共五卷,是宋慈一生经验、思想的结晶,是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

宋慈在《洗冤集录》的序言中写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表明他对于审之又审、现场堪验等的重视。以《洗冤集录》的意义和宋慈之品格,他当之无愧是法医学的鼻祖。

感谢悟空问答官方邀请!确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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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是南宋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法医学家。生活在宋孝宗至宋理宗期间,曾任广东江西广西湖南提点刑狱,积累了丰富的实际经验。他博***众长,根据历代所著的关于法医学的书籍,进行核查厘正,撰写出著名的《洗冤集录》,于宋理宗淳祐七年(公元1247年)刊行。

《洗冤集录》对***与他杀、暴力死与非暴力死、机械性死亡及其原因、毒死、病死、受伤死等,都有比较科学的诊断。如对于自缢和被勒死后***作自缢的区别是:“真自缢者,用绳索、帛之类系缚处,交至左右耳后,深紫色,眼合唇开。。。若被人打勒杀,***作自缢,则口眼开。。。痕迹浅淡。。。身上别有致命伤损去处。”

此外还对被人勒死的各种情况及不同的绳痕加以区别。又对溺水与被打死后推入水中进行了区别,“落水则手开,眼微开,肚皮微胀;投水则手握,眼合,腹内急胀”,“若被人殴打杀死,推在水内。。。其尸肉色带黄不白,口眼开,两手撒。。。肚皮不胀,口、眼、耳、鼻无水沥流出,指爪罅缝并无沙泥,两不拳缩”。

另外还对自焚和被人烧死进行了区别,他写道“凡生前被火烧者,其尸口鼻内无烟灰,两手脚皆拳缩;若死后烧者,口内即无烟灰,若不烧着两肘骨及膝骨,手脚亦不拳缩”。宋慈的上述诊断都基本符合人的生理机能反应原因。

除此之外,宋慈对后人关于如何查验无明显骨伤指出了办法,他说如果尸体没有明显骨伤损痕时,就用糟醋浸染全身,在露天处用新油绢或者明油雨伞覆盖到需要查验的部位,然后在太阳下隔着雨伞就能发现伤痕。这是因为光线透过油绢等物时,吸收了部分影响观察的光线之故,符合现代光学原理,与现代法医学以紫外线检验骨伤有异曲同工之妙。

虽然书中也有一些不科学的论述,那是因为局限于当时的科学环境,并不全是宋慈一个人的过错。但书中的大多论述都符合科学原理,是世界法医学史上的第一部专著,比西方同类著作早了三个半世纪。自南宋刊印以来,成为历代司法官员进行办案检验的指南,到了元明清三朝时虽然有了不少新的法医学著作,但无不以《洗冤集录》为蓝本。自十五世纪至二十世纪,先后被译成朝、日、法、英、德等文本,成为很多国家审理案件时的重要参考书籍。时至今日,《洗冤集录》仍然是一部很有价值的法医学文献。

历史上确实有宋慈其人,这个毋庸置疑。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证明其存在过。

宋慈的官职不高,所以《宋史》里没有传是正常的,但同时代诗人刘克庄曾为他写过墓志铭,刘克庄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159有一篇《宋经略墓志铭》,全文2400余字,比较详细地记录了宋慈的先世和他的事迹。

《清史稿·刑法三》的史料能辅证历史上有宋慈其人。《清史稿·刑法三》(卷144,志119)载:“凡检验,以宋宋慈所撰之洗冤录为准,刑部题定验尸图格,颁行各省。人命呈报到官,地方正印官随带刑书、仵作,立即亲往相验。”明确规定尸检要以宋代宋慈的《洗冤录》为准,检验的方法也与《洗冤录》无大的区别。

宋慈(1186—1249),字惠父。宋建宁建阳(今福建建阳)人。宋慈出身中等官僚家庭,父亲宋巩曾在广东做官。嘉定十年(1217),宋慈考中进士。宝庆二年(1226),宋慈为信丰县主薄,开始步入仕途。当时,江西南部三峒里少数民族叛乱,宋慈将参与平定叛乱。临行前,好友刘克庄为他饯行,并书赠《满江红·送宋惠父入江西幕》:

刘克庄希望他早日平定叛乱回家,也告诫他对峒民要手下留情,不要残酷剿灭,尽量***取招安办法,谅解草间赤子的苦衷,为他们保全活路。

历任广东、江西、湖南刑狱官,参与平定福建农民起义和汀州兵变,也有很多善政。宋理宗淳祐七年(1247 ),宋慈著成《洗冤集录》。1248年,宋慈为广东经略安抚使、知广州,卒于任上。

宋慈在《洗冤集录》的序文中说,“慈四叨臬寄,他无寸长,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因为人命关天的大事丝毫不能马虎,“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法中所以通差今佐理掾者,谨之至也。”所以,清朝规定检验要以宋慈的《洗冤录》为准。

我是读了元代王与所著的《无冤录》后,很受震憾,所以也看了下中国古代法医学之鼻祖宋慈,对其《洗冤集录》的划时代意义,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宋慈是福建人,跟我算是半个同乡。他在32岁时中了进士,之后当过主簿、县令、通判兼摄郡事等,54年岁时,升提点广东刑狱,后又移任江西提点刑狱兼知赣州。后来又提点湖南刑狱并兼大使行府参议官,去世时64岁。

从宋慈的简单经历,可以看出他从政之后,大多数时间工作都与刑狱有关。古代的刑狱,与现代相比,是比较粗放的。一个案件,除要考验断案官员的正直、公平之外,也要考验他的断案能力与技术。光有正直的品行,也不一定能处理好案件。宋慈在长期的刑狱工作中,总结出几点非常重要的经验。

他认为断狱最重要的在于检验,也就是今天说的法检。

宋慈认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大辟就是***,案件最严厉的判决就是***,要判决***必须非常慎重,要详细了解“初情”,就是案件的本来面目、真实的犯罪过程。要怎么了解,就必须要证据能开口说话,要通过检验的手段,来掌握确凿的证据。这其实就与当代法医学的看法一致,但是不要忘了,宋慈是在将近一千年前,第一个系统论述法检的人,在世界法律史、医学史上都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在长期的刑狱工作中,宋慈得出一条结论:"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皆原于历试之浅",就是说,断案断错了, 基本上是错在源头上,犯案现场的勘察错了,他进一步指出,现场定验的失误,主要原因,是检验的知识不够、技术不够、经验不够。人命关天,宋慈本着慈悲的情怀,写下了洋洋七万多言的《洗冤录》。如果用现代文翻译的话,那么恐怕要接近二十万字。所以说,这是一本巨著。

我很早以前就知道宋慈与《洗冤录》一书,但一直没有读过这本书。直到我读《无冤录》时,把《洗冤录》找出来对照,说实话,这本书真的改变我的很多错误观念。我一直以为,古代中国的学术传统缺乏一个系统性,就好比诸子百家,都是散文汇编,没有像西方著作那样有很强的系统性。然而,《洗冤录》一书,以及《无冤录》等,其严谨、严密、系统,与当代科学著作并无二致。

这本书的结构大致是这样的:

有!

宋慈(1186年-1249年),字惠父,汉族,建阳(今属福建南平)人,与理学***朱熹同乡,祖籍河北邢台市南和县,唐相宋璟后人,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南宋著名法医学家,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宋代人,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曾任广东、湖南等地提点刑狱官,办案著重实地检验。公元一二四七年著有《洗冤集录》五卷,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最早的法医学专著,广传国内外,对于医学的发展重大贡献。

宋慈在二十多年的仕宦生涯中,为官清廉,生活朴实,一生无其他嗜好,惟爱收藏异书名帖,喜金石刻。晚年更加谦虚谨慎,爱惜人才,虽是后生晚辈,凡有一技之长,皆提拔引荐。他年老有病在身,一切公务,犹亲自审察,一丝不苟,慎之又慎。

宋慈文而勇武,兼有谋略,由主簿而知县、知州,多所历练,所以清人陆心源作《宋史翼》将宋慈列入《循吏传》,并将其与辛弃疾媲美。

宋慈在法医学理论上和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却是唯物主义倾向。在对尸体的具体检验方面,即给死者诊断死因,技术性很强,在一定程度上难于为活人诊病。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而且必须具备深厚的医药学基础,把握许多科学知识和方法。儒者出身的宋慈,本无医药学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为弥补这一不足,他一方面刻苦研读医药著作,把有关的生理、病理、药理、毒理知识及诊察方法运用于检验死伤的实际;另一方面,认真总结前人的的经验,以防止“狱情之失”和“定验之误”。在多年的检验实践中,力求检验方法的多样性和科学性,在此方面可谓不遗余力。仅从流传至今的《洗冤集录》一书来看,其中所载检验方法之多样、全面,其精确度之高,都是前无古人的。这也是书中科技含量较高的、最精彩的内容。

宋慈真是世界公认的法医鼻祖吗?

开创法医鉴定学,被尊称鼻祖

宋慈是南宋士族,为官二十余年,祖上做过唐朝宰相,从1240年起专职刑狱,此后一直到1248年,都在和案子打交道,1247年,他把为官之后种种断案整理成书,私刻了一套《洗冤集录》,后来此书惊动了皇帝,被奉旨刊行天下

他的这部书是当今现存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因此,宋慈也被尊称为法医鉴定鼻祖

宋慈虽强,但他真不是法医鼻祖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湖北云梦县发生了一件大事,在该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了一批竹简,墓葬主人叫喜,一名秦朝地方负责刑名普通官吏,这个人没别的爱好,一生就喜欢抄录,死后让家人把他的抄录都陪葬在墓地

这批秦简涵盖了当年的法律、行政、医学等多方面,其中有98简被称为《封诊式》

那时候没有法医称呼,负责勘验的是令史,估计是一名狱吏,法医勘验只是他的职责之一

下面我们来见识一下2000多年前的法医

第一个案子秦简中记录标题为:贼死

说是有天某乡求盗(捕快)报案,发现不知身份的男性死贼一名,于是县里头就派遣了一名令史去调查,这令史调查回来后爰书(汇报):

我和牢隶臣(狱警探员)以及报案捕快一起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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