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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13陵,现在可是国家五a级的保护景点,这种地方现在应该都没有,所谓古代说的那种守陵人,在当时可能会有守陵人,但随着朝代更跌,守陵人还能不能继续守陵又是另一说,而且现在明13陵已经被国家划为著名的景点,自然也就有了保安等工作人员管理,所以明13陵的守陵人应该是被遣送回家了,或者国家就聘请明13陵的守陵人作为该地的保安。通过国家的管理一定比守陵人自己管理好的多。所以守陵人在不在也就没什么大的关系了
明十三陵,不是在南京紫金山吗?与中山陵、美龄官等众多景点相伴,是南哀重要的旅游景区,由国家统一管理,这些管理人员算不算守陵人?至于明朝时期的守陵人最终去了哪里,只有查看历史记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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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群人他们终生与死人为伴,他们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被命运锁定要在巨大而奢华的坟墓边耗尽一生,世世代代以“守护坟茔里面的主人”为己任,这一群人我们称他们为“ 守陵人”
守陵人世世代代是用青春来换取坟茔里主人的亡魂安息,在荒草深陵中,默默履行着自己的责任,他们的忠诚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钦佩。
明十三陵的守陵人在明朝的时候,有专门太监和军队驻守,设神宫监日夜保卫十三陵,外设孝陵卫守护,兵力一般为五千到一万多。
到了清朝的时候明十三陵的守陵人发生了改变,原本孝陵卫和神宫监的太监和官兵们基本被遣散差不多了,毕竟明朝灭完了,谁还会为一个已经灭完的朝廷继续效力呢、
满清为了更好的统治***,显示自己是大明江山的“正统继承人”,开始拨款修缮明十三陵,还从各地区陆续迁来大量人口,对明十三陵周边进行开荒形成村落,这些人世世代代边成了明十三陵的守护者,也就是我们口中的守陵人。
这些守陵人,在清朝的时候依靠开荒逐步衍生出十一个由各陵神宫监演化而来且与陵同名的村落的格局,即长陵村、 献陵村、景陵村、裕陵村,茂陵村,泰陵村,康陵村,永陵村,昭陵村,庆陵村,德陵村。这些守陵人世世代代守护着明十三陵,日日夜夜在荒草深陵中,默默履行着自己的责任,凭者心中的忠义一代代支撑几百年。
到了我们现代,除了这一群守护了明十三陵几百年的守陵人外,还有一群特殊的“守陵人”。他们身穿制服,身携武器,驻守在山林深处,默默地守卫着明十三陵的安全,他们就是自上世纪80年代初就进驻十三陵的武警官兵。
十三陵附近的村落有很多就是守陵人的后裔。我去十三陵的时候特意带着这个问题与当地的出租车师傅,还有景点门口卖小商品的摊主聊过,他们都这么说。
明十三陵在清朝的时候大部分地上建筑毁坏严重,说明守陵的责任基本没有执行了。后期反而是清代皇帝下令修缮并禁止破坏明帝陵,这对明十三陵的保护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也是很多十三陵石碑上的记载内容。
现在去十三陵需要实名制,进入陵园需要经过严格的安检,到处都有保安。重要的景点还有武警守卫,比如中国最大的木结构大殿长陵的祾恩殿,门口就有武警守卫。
守陵人说白了也是帝王家族奴役的对象,帝王陵就是帝王的家庭私产。都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只有在现代社会,帝王陵变成了文物古迹,才能有人真心的去保护它。
不仅***部门、考古科研人员、武警、保安、志愿者,每一个中国人都是帝王陵现代的“守陵人”。
大家好,我师哥讲史,首先感谢邀请
明朝有十六位皇帝,为什么在北京只有十三陵呢,朱元璋最开始建都在南京,后来朱棣靖难,朱允炆失踪,后来又由于土木堡之变,朱祁镇被俘,朱祁钰登上皇位,后来朱祁镇被放回来,发动了夺门之变,朱祁钰被杀,英宗不承认朱祁钰皇位就把他也葬在别的地方了。所以明朝十六位皇帝,两位葬在别的地方,一位失踪。才有的明十三陵。
在说你的问题明朝每个皇帝死后都会有军队守陵,比如明孝陵的孝陵卫,长陵的长陵卫,在明朝灭亡后,虽然没有取消,但是已经没有军队的职能了。在清朝亡后更是成了普通的农民,明十三陵周围的农民应该就是当年守陵人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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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曹园主人想把园林贡献社会,是他真有这想法吗,我看未必,想搞这套把戏,来个丟卒保车,丢车保帅吧!想得很美,一献了之,责任全无,我看夭底下,像这轰动全国违法违规的大事件,就轻松的上了岸而摔脱干系的先例,怕还没听说过吧!現在是,不管你是想停建,还是续建丶整改丶贡献社会丶送给地方***,还是赠送团体和私人,现在肯定是不行的。首先要把毁林丶违章建筑丶私建水库丶搞野生动物标本丶大肆砍林造园等等违法违规***的事情搞清楚,要一个一个的查,一项一项的探究竟,要一查到底,不能忽视每一个细节,此䅁无论牵扯到仼何单位任何人,无论权利多大,无论关系多硬,只要是损公肥私,违法***,就要严格查处,决不让违法者有任何可乘之机!想用所谓的巜贡献社会》而摆脱干系,那是完全行不通的,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凊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交 待才行!对于曹园及责仼 人的最后处理,由政法部门,按宪法和法律法规量刑处理!
我信!理由:
二是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如果开放,百姓有个好去处,也是一份功德。
三是谁投了这么大资让人挂个名也是可以接受的。
四是靠***投这么大资建这么大规模几乎不可能。
五是既然他说捐,***就接受捐,方便百姓又让他出了“血”,好听可说是捐的,不好听说是罚的。咋说又如何呢?
六是国有林地能为民所用,谁说不好呢?林区被大火烧毁的例子还少吗?就当它烧了给百姓了不行吗?
八是今后谁这样投资就全部充公,见一个罚一个,我们还在乎哪个敢这样往里砸钱吗?
这话我绝对信!因为我站在他的角度试着琢磨了一下,我费劲巴力的经过多年的经营赚下了不菲的财产,并打通了不同层级的关节,积攒下了坚实的人脉基础,可以说到了随心所欲的程度了。现在事情突发状况,以前顺理成章毫无风险手拿把攥的事东窗事发了,而且处理的力度前有车辙可见且无退路,明显的要一追到底毫不留情。这样一来园子不仅要拆更要严肃处理,罚款还在其次,涉事的一应众人都要应时报到“论功行赏”,这事可就大了。这可不是一个庄园所能承接得住的了!打了不罚,罚了不打那也得分事。小偷小摸的可以,因为那纯属个人行为。这个事的级别不可同日而语,它不是表层的违法,具有极强的渗透性,关键还涉及到执法犯法等极具影响力的关键环节,想用一个园子全部了结可能吗?此时的智商相当于幼儿园大班水平。
曹庄主这种避重就轻的说辞,明显的是自欺欺人的鬼话,有的人认为曹庄主至所以做出这令利至昏的蠢事,主要原于他有钱,所以才胆大妄为做出这种事情来,但我看问题不光是他的财富在做宗,而是不懂法不知法还有点愚蠢,国人比他有钱的人多了去啦,也没有见过谁如此愚蠢大胆的毀林建园,只能说明这个人格调太底无知无畏,不管今后如何处理这个园子,还是罚款复林那怕让他破产,也都是他咎由自取的结果,令外还要对林地的产权主体单位迫责,还要责承林业主管单位检讨,虽说曾经也查处过但为什么不复查追踪,纪委部门查案子,还要回头看反复核查呢,何况主管部门,不要推脱说没有执法权,但一定有向上反映的权力吧。
曹园主人想把园林贡献给社会,这话你信吗?
这或许是应该“相信”的。
曹大老板花了起码花了亿万贯才建起这宏伟的园林,看它立在外面雕龙雕凤的牌仿,看雄起的城门,看园林里面的东西,那一样不价值连城?
他想送给社会,给社会一个惊喜,也许是他“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一个善心吧?可能也是不得己而为之。
据说这个曹老板开了许许多多的公司,他赚的不也是从老百姓那里来的?当然,这是他的本事,也是他的能力。
钱太多了吧?放着有什么用?你们南方有园林,咱北也要有园林吧?――说干就干,怎么就不把手续完善呢???
做得这么好,也许是近现代园林的榜样,看照片,甚至可以与皇宫比美!――如果被拆了,那就太可惜了,不说可惜了投资那点钱,而是可惜花了心血雕刻出来的好东西,有些是花钱也买不来的。
看它园林依山傍水,林木围绕,也是别有一番风味,――如果他奉献出来,收归国有,免费让百姓参观,那就是真正的善举了!
唉!穷的人苦恼,烦恼生活的艰苦。――却不知富的人更苦恼,苦恼这钱怎么才能花得完?真是愁啊,为怎么花钱愁白了头。
唉!都是钱多惹的祸!……
另外古迹探险营有近视但没带眼镜的是不建议玩的,但正常你带着眼镜玩这个项目没任何影响。
只不过为了安全性,像比较***的项目不提倡戴眼镜,以免眼镜丢失或者伤到自己和他人。
没有,只有创极速光轮为了防止眼镜被甩飞,上车后会要求把眼镜摘下放在置物甫激颠刻郯灸奠熏订抹盒里,这个对近视的人可能多少有些影响,因为里面的特效影像可能就看不清楚了。
另外古迹探险营有近视但没带眼镜的是不建议玩的,但正常你带着眼。
孙悟空在如来手上撒泡尿被判了500年,三名驴友在巨蟒峰上钉了26枚钉子被判刑,还要赔600万,大家觉得这样的判决合理吗?
2017年4月,浙江台州有三名攀岩爱好者相约来到江西上饶的三清山风景区,决定要攀爬这个景区的名山——巨蟒峰。这是一座高约128米,山体最细处直径仅7米的自然奇山,这三名驴友从凌晨四点左右就偷偷进入该景区,整装完毕后对巨蟒峰进行攀爬。由于山体是垂直的,攀爬难度非常大,于是他们就在山体上钉了26枚钉子,装上绳索后顺利爬上山顶。
三人爬巨蟒峰的事情很快被景区管理员发现了,景区当时就报了警,与警察一起劝说攀爬者尽快下山。三名驴友下山后被带到派出所,当时他们并没有觉得问题有多大,但当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对他们刑事立案侦查的时候,他们才感觉到,这回摊上大事了!
攀爬巨蟒山案件开庭的时候,公辩双方展开激烈交锋,因为这类案件在全国都属于首例,没有以前的案例可以参考,因此这个案件的判决也将会在未来成为国内此类案件的典范。
双方辩论点一:如何确定巨蟒山的损毁程度?
被告人在山体上钉了26枚钉子,地质专家给出的鉴定意见书是“可能会造成损坏”,从法律上来说,这样的鉴定结果是不够严谨的,用带有猜测性的意见来评估山体损毁程度,这也是辩方律师向公诉机关提出来的质疑。
评估山体损毁程度非常重要,这将直接影响到这个案件的量刑程度,甚至是否触犯刑法也是看这个标准。公诉方给出的答复是:评估由专业的地质专家从科学和经验角度测出来的,具有权威性。
如何判都不为过,因为此事是不可以被原谅的。
前几年去过三清山,看到巨蟒峰时的感受只有震撼,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让人叹为观止。它是自然的馈赠,需要我们所有人去珍惜保护。对很专业的徒手攀登者而言,巨蟒峰是自然保护区他们是心知肚明的,绝对不是心血来潮上午决定下午就去攀登的,他们之前必定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才会成功登顶。所以他们的行为绝对是故意的,因此他们任何解释的理由都是苍白无力站不住脚的。 唯一超乎他们意外的只是判决的结果。
如今,这样的为了一己之乐而毫无公德心的人与行为层出不穷,必须对这样的典型案件严加惩处而以儆效尤。否则,这类人会以为所有的规则都是给别人定的!
这是好奇和无知惹的祸。
这件事发生在2017年4月份,浙江台州三名攀岩爱好者,他们对江西上饶三清山风景区的巨巨蟒峰特别感兴趣,有很强的冲动性,想挑战自我,攀上巨蟒峰。
巨蟒峰是一座高约128米,山体是垂直的,最细处直径仅7米,峻险无比,对于攀岩爱好者来说,攀上巨蟒峰,无疑是挑战自我,挑战极限。
所以,三个驴友整装待发,相约攀登巨蟒峰。但由于山体垂直险峻,攀登的难度非常大,于是三位驴友在山体上打了26枚攀登的钉子,装上了攀登的绳索来***攀登。
三位驴友登顶之后,心中有满满的成就感,胜利感,喜悦感。
但他们却不知道,管理员已经将他们攀登巨蟒峰的行为报了警。
很***名驴友就被带到了当地的派出所,并以“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对他们进行立案调查,这时候他们才知道,由于自己的好奇和无知,已经闯下了大祸。
这其实就是无知闯下的大祸。
巨蟒峰是世界自然遗产,是大自然留下来的无价之宝,是旅游胜地之中的明星,也是著名的自然名胜景观,三名驴友这种无知和人为的破坏,自然是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件事再次给人们警示,保护文化遗产,保护名胜古迹,保护自然遗产,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共同维护和遵守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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